二、徵才職稱:國際學生事務專員1名(行政組員)
三、徵才對象:具大學或以上學歷者。
四、工作內容:
(1) 學生校內外活動籌備及執行
(2) 學生一般生活輔導、宿舍安排
(3) 教育部華語文獎學金業務
(4) 學生語伴安排
(5) 學生活動公告與宣傳
(6) 臨時交辦及其他相關業務
五、條件
(1) 文書處理能力
(2) 財務處理能力
(3) 緊急應變能力
(4) 獨立作業能力
(5) 國語發音清晰
(6) 精通英語(書信、口語表達能力)、通過全民英檢中高級初試以上或具同等語言能力
(7) 主動積極、具社團活動組織經驗尤佳
六、上班時間:全職,週一至週五8:00至17:00。
七、上班日期:完成本校進用流程後,實際到職日待定。
八、待遇:依本校校聘人員薪級表及相關規定,行政組員起薪35,232元,持有英語語言能力證明者(相當於托福100分以上、雅思7分以上、多益900分以上、全民英檢高級以上),本所將另提交特殊加給申請(本薪加給3,000元)。
九、注意事項:
(1)應備文件:
A. 附個人相片之履歷
請至「國立臺灣大學/行政組織/人事室/常用表單/行政人力組(第五組)/校聘人員/校聘人員履歷表」下載(http://www.personnel.ntu.edu.tw/)
B.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C. 其他可資證明工作及語言能力之文件影本
D. 中文自傳(兩頁A4以內)
E. 英語自傳(一頁A4以內)
F. 兩位推薦人,註明職稱與聯繫方式(Email及電話)
(2)意者請於113年7月17日(三)中午12:00前,完成下列申請流程:
1. 填寫Google表單:https://forms.gle/nbvXhNNtx6Lu2sCu7
2. 將「應備文件」寄至ICLP信箱:iclp@ntu.edu.tw
信件主旨格式:應徵臺大國際華語研習所學務_您的姓名
(3)經資格審查符合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獲約面談時請先繳驗應徵資料);未獲面試/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4)履歷隨到隨審,意者請盡早準備各項應徵文件及手續。如已找到合適人選,本所將提前結束徵才。
十、聯絡人:吳小姐
電話:(02)3366-3415#17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辛亥路二段170號語文大樓4樓420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