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 國立臺灣大學文學院國際華語研習所誠徵國際學生事務專員1名


二、徵才職稱:國際學生事務專員1名(行政組員)

 

三、徵才對象:具大學或以上學歷者。

 

四、工作內容:

1 學生校內外活動籌備及執行

2 學生一般生活輔導、宿舍安排

3 教育部華語文獎學金業務

4 學生語伴安排

5 學生活動公告與宣傳

6 臨時交辦及其他相關業務

 

五、條件

1 文書處理能力

2 財務處理能力

3 緊急應變能力

4 獨立作業能力

5 國語發音清晰

6 精通英語(書信、口語表達能力)、通過全民英檢中高級初試以上或具同等語言能力

7 主動積極、具社團活動組織經驗尤佳

 

六、上班時間:全職,週一至週五8:0017:00

 

七、上班日期:完成本校進用流程後,實際到職日待定。

 

八、待遇:依本校校聘人員薪級表及相關規定,行政組員起薪35,232元,持有英語語言能力證明者(相當於托福100分以上、雅思7分以上、多益900分以上、全民英檢高級以上),本所將另提交特殊加給申請(本薪加給3,000元)。

 

九、注意事項:

1)應備文件:

A. 附個人相片之履歷

請至「國立臺灣大學/行政組織/人事室/常用表單/行政人力組(第五組)/校聘人員/校聘人員履歷表」下載(http://www.personnel.ntu.edu.tw/

B.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C. 其他可資證明工作及語言能力之文件影本

D. 中文自傳(兩頁A4以內)

E. 英語自傳(一頁A4以內)

F. 兩位推薦人,註明職稱與聯繫方式(Email及電話)

2)意者請於113717日(三)中午12:00前,完成下列申請流程:

  1. 填寫Google表單:https://forms.gle/nbvXhNNtx6Lu2sCu7

  2. 將「應備文件」寄至ICLP信箱:iclp@ntu.edu.tw

   信件主旨格式:應徵臺大國際華語研習所學務_您的姓名

3)經資格審查符合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獲約面談時請先繳驗應徵資料);未獲面試/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4)履歷隨到隨審,意者請盡早準備各項應徵文件及手續。如已找到合適人選,本所將提前結束徵才。

 

十、聯絡人:吳小姐

電話:(023366-3415#17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辛亥路二段170號語文大樓4420辦公室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寧波東街1號4樓;電話:02-2351-1385;傳真:02-2341-7064; EMAIL:wcla.cec@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