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求才訊息教育部109年選送華語教學助理赴德國特里爾大學任教詳情請點選 全球華語文教育專案辦公室 查詢 任教國家 德國 Trier 合作單位 特里爾大學漢學系(Sinologie der Universitaet Trier) 負責人名銜 系主任:Prof. Dr. Cristian Soffel 擬聘教師數 1名 聘期起訖 109-04-06至110-02-13 獲選人須於聘期前到任,逾期註銷獲聘資格。 教學人員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並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一者(聘期內具國內學生身分): (1) 國內華語文教學相關系所或學程之在學學生。 (2) 國內大學校院以上在學學生,曾於國內大學校院對外華語教學師資培訓班修習100小時以上課程,獲有證書。 2.具以下資格者優先考量: (1)華語教學碩士班在學學生; (2)英文能力或德文能力優良。 待遇 稅後年薪 3,900 (10個多月)歐元 其他待遇 1. 德國特里爾大學協尋住處。 2. 房租、保險、簽證、戶口手續費等費用皆須由華語教學助理自付。 3. 德國特里爾大學提供一辦公處所。 教育部補助項目 1. 聘期內每月生活補助費800美元,依實際任教天數核給。 2. 初次應聘時,補助臺灣至德國往返最直接航程經濟艙機票1張(實報實銷,惟補助款上限1,670美元)。 工作內容 1. 教授華語。 2. 每週教學時數總計10節課,外加備課。 教學期間注意事項 授課對象 大學部主修漢學者(大部分為學士班一、二年級者) 申請須知 1. 申請者應繳交資料如下 (缺件視為不合格,不另催繳 ): (1) 戶籍證明影本; (2)護照基本資料頁影本; (3) 英文(或德文)及中文履歷表(含電郵地址); (4) 英文(或德文)及中文申請動機說明; (5) 成績單以及英語或德語能力證明影本; (6) 老師個人推薦函(中文即可); (7) 所屬學校推薦及同意公函(可合為一函,中文即可) ,公函正本受文單位為「駐德國代表處教育組」,副本受文單位為「教育部」。 2.請於臺灣時間108年12月17日23:00前,檢具上述掃描檔,由學校公文送駐德國代表處教育組,並副知教育部。上述應繳交資料亦以電子郵件寄送(資料請以一次性完整寄送,不接受分次性寄送資料): 收件人:駐德國代表處教育組 電郵信箱: germany@mail.moe.gov.tw 3. 本案申請者須先於華語教學人才庫(網址: https://ogme.edu.tw/Sc)登錄註冊,未註冊者不予錄取。 收件截止日 民國 108 年 12 月 17 日 23:00 備註 1.本案依「教育部補助選送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規定辦理補助及成效考核。 2.每名華語教學助理受領教育部生活補助以一年為限。 3.本案申請者,經核定錄取,不得再接受其他華語教學人員聘任,倘有上述情事,則註銷當年度其所有華語教學人員錄取資格。 4.錄取者須自行辦妥護照與任教國簽證等證件,倘未及於聘期前辦妥簽證赴任視同放棄錄取資格,請申請人提前注意簽證辦理相關規定。 5.任教期間,除緊急事件外,請勿申請休假或請假回國、旅遊或提早結束授課期限;任期屆滿請配合校方辦理工作及教學之移交報告及說明,供下一任教學助理接續執行。 6.錄取之華語教學人員須參加本部指定之行前培訓,並於任教期間每半年至「華語教學人才庫」(網址:https://ogme.edu.tw/Sc)繕寫任教心得及成效報告(包括當地華語文教育相關資訊),同時無償提供本部宣傳、推廣或成果發表使用;另應配合本部華語教學相關活動進行經驗分享。 本案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駐德國 代表處教育組 承辦人:張先生 電郵:germany@mail.moe.gov.tw 電話: +49 (30 )20361355 傳真: +49 (30 )20361362 地址: Markgrafenstr. 35, 10117 Berlin, German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