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求才訊息教育部109年選送華語教師赴加拿大溫哥華卑詩大學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任教詳情請點選 全球華語文教育專案辦公室 查詢 任教國家 加拿大 溫哥華 合作單位 卑詩大學(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 負責人名銜 系主任 Dr. Ross King, Department of Asian Studies 擬聘教師數 3名 聘期起訖 2020-09-01至2021-08-31 獲選人須於聘期前到任,逾期註銷獲聘資格。 教學人員資格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並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一者: (1) 具有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 (2)於我國立案之公私立大學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取得學士以上學位證書,符合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作業要點第二點規定之外語能力條件,並具有對外華語教學經驗。 2. 該校任用的必要條件: (1)精通中英文; (2)具中文為第二外語教學或相關科系碩士以上學歷; (3)具大學程度中文教學能力且能獨立或配合編寫教材; (4)具中文為第二外語教學經驗。 待遇 稅前年薪 30000(另須繳納社保費)加幣 其他待遇 1.醫療保險前3個月由教師自付,之後依照卑詩省醫療保險Medical Service Plan規定加入健保。 2.子女可享受當地免學費公立教育系統(K-12)。 教育部補助項目 1.聘期內每月生活補助費1,200美元,依實際任教天數核給。 2.初次應聘時,補助臺灣至溫哥華往返最直接航程經濟艙機票1張(實報實銷,補助款上限1,400美元)。 3.初次應聘時得補助1次教材教具費300美元。 工作內容 1.春季及秋季學期各講授三堂3學分中文課程。 2.授課內容大部分為初、中級華語。 3.須參加聯課活動及配合亞洲研究學系相關活動。 教學期間注意事項 授課對象 該校學生 申請須知 請於2019年1月31日以前,將下列申請資料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駐溫哥華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教育組」:vancouver@mail.moe.gov.tw 1.申請函Cover Letter (英文書寫,1-2頁單行間距) 2.履歷表(中文及英文) 3.3封推薦函(中、英文皆可,由推薦者逕寄教育組收取) 4.50分鐘的課程設計和PowerPoint簡報(不超過15頁) 5.以網址方式提供30分鐘的教學示範(申請資料中請註明教學示範網址) 6.教學考核表(不超過5頁) 7.請將所有文件存為PDF檔 8.本案申請者應先於華語教學人才庫(網址: https://ogme.edu.tw/Sc)登錄註冊,未註冊者不予錄取。 備註 1.本案依據「教育部補助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規定辦理補助及成效考核,受聘教師須經核定始予聘用,赴任前須與教育部簽訂行政契約。 2.華語教師補助期間以一年為原則,獲國外學校續聘者得延長補助一年。 3.每名華語教師受領教育部生活補助總期限累計不得超過四年。 4.本案申請者,經核定錄取,不得再接受其他華語教學人員聘任,倘有上述情事,則註銷當年度其所有華語教學人員錄取資格。 5.本表中未列明之權利義務事項,請於申請時自行向擬聘學校洽明,雙方權利義務關係於聘約中訂明。 6.國內現職國小、中等學校教師請事先取得所屬學校及機關(教育局處)同意並瞭解相關赴任國外期間可能涉及之人事相關規定。又赴海外任教期間無法採計為「退休年資」。 7.錄取者請自行辦妥護照與任教國簽證等證件,並自行負擔相關費用,逾期未取得相關證明文件並完成上述相關程序者,喪失本案之錄取資格。 8.任期屆滿請配合校方辦理工作及教學之移交報告及說明,供下一任教師接續執行。 9.獲聘教師須於任教期間每半年至「華語教學人才庫」(網址:https://ogme.edu.tw/Sc)繕寫任教心得及成效報告(包括當地華語文教育相關資訊),同時無償提供本部宣傳、推廣或成果發表使用;另應配合本部華語教學相關活動進行經驗分享。 本案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1.駐溫哥華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教育組 Education Division, 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in Vancouver Suite 2200, 650 West Georgia Street, Vancouver, BC V6B 4N7 Canada 電話:604-689-4111 ext. 242或245 電郵:vancouver@mail.moe.gov.tw 2.卑詩大學亞洲研究學系 Dr. Hsiang-ning Wang(王祥寧博士) 電郵:sunnie.wang@ubc.c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