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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09年選送華語教學助理赴美國北喬治亞大學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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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延長收件截止日至10951日止

任教

國家

美國 喬治亞州

合作

單位

北喬治亞大學

負責人

名銜

Ms. Chi-Hsuan Catterson

擬聘

教師數

3

聘期

起訖

2020-08-102021-05-07
獲選人須於聘期前到任,逾期註銷獲聘資格。

教學

人員

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請附證明影本),並符合以下其中條件者(聘期內具國內在學學生身份):
(1) 國內華語文教學相關系所或學程之在學學生。
(2)
國內大學以上,曾於國內大學對外華語教學師資培訓班修習100小時以上課程,獲有證書之在學學生。

2、該校任用的必要條件:
(1) 發音清晰準確。
(2)
熟悉現代華語基本知識。
(3)
願意接受彈性時間調度,工作時間需配合個別學生與任課教師時間表。
(4)
優秀英語表達能力,能以英語講解華語課程及介紹文化(該校歡迎具有文法商理工等科系所背景申請人)。

3、具以下資格者優先考量:
(1) 研究所在學學生。
(2)
具有雙語教學或輔導經驗。
(3)
具有國樂、國畫、書法、武術等才藝。

待遇

0美元

其他待遇

1. 聘期內生活補助費計4,500美元,分別於1098月底及110
1
月底給付,每次給付2,250美元(本項費用尚待美國「中文領航計畫」總部正式核准)
2.
提供住宿,住宿地點由學校安排。
3.
住宿地點若安排於學生宿舍,則必須購買學校餐廳之"meal plan",助教須自行負擔該項費用,該 meal plan一學期費用約為2,000美元。
4.
若住宿地點安排於校外公寓或其他類型住處,可選擇自行料理三餐。

教育部補助項目

1.聘期內每月生活補助費600美元,依實際任教天數核給。
2.
初次應聘時,補助臺灣至美國往返最直接航程經濟艙機票(實報實銷,補助款上限1,530美元)。

工作

內容 

1. 協助課堂教學,個別或小組輔導,設計教材,與UNG教學團隊一起設計和執行文化活動。
2.
每週工作時數(上課+輔導+設計教材+其他)不超過30小時。

教學

期間

注意

事項

授課

對象

大學生,大部分為中文領航計畫學生

申請

須知

1. 申請者應繳交資料如下:
(1)
國內大學校院對外華語教學師資培訓班修習證書;
(2)
大學及研究所英文成績單;
(3)
個人陳述(中文,不超過一千字,請著重於陳述個人對華語教學的觀點、經驗、期望等);
(4)
英文能力證明(英文版);
(5)
所屬學校系辦推薦及同意公函(可合為一函,中文即可) ,公函正本受文單位為「駐美國代表處教育組」,副本受文單位為「教育部」。

2.
請於臺灣時間109417日下午500前,檢具上述文件,由學校公函推薦送駐美國代表處教育組,並副知教育部。

3.
本案申請者應先於華語教學人才庫(網址:
 https://ogme.edu.tw/Sc)登錄註冊並點選「我要應徵」,未註冊者不予錄取。

收件

截止日

民國 109 04 17 17:00

備註

1. 本案依「教育部補助選送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規定辦理補助及成效考核。

2. 每名華語教學助理受領教育部生活補助以一年為限。

3. 本案申請者,經核定錄取,不得再接受其他華語教學人員聘任,倘有上述情事,則註銷當年度其所有華語教學人員錄取資格

4. 錄取者須自行辦妥護照與任教國簽證等證件,倘未及於聘期前辦妥簽證赴任視同放棄錄取資格,請申請人提前注意簽證辦理相關規定。

5. 任教期間,除緊急事件外,請勿申請休假或請假回國、旅遊或提早結束授課期限;任期屆滿請配合校方辦理工作及教學之移交報告及說明,供下一任教學助理接續執行。

6. 錄取之華語教學人員須參加本部指定之行前培訓,並於任教期間每半年至「華語教學人才庫」繕寫任教心得及成效報告(包括當地華語文教育相關資訊),同時無償提供本部宣傳、推廣或成果發表使用;另應配合本部華語教學相關活動進行經驗分享。

本案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1、駐美國代表處教育組 聯絡人:林逸簡任秘書
電郵:ylin8@mail.moe.gov.tw
電話:+1(202)895-1925 (office)
傳真:+1(202)895-1922

2、校方聯絡人:鄒琪萱 Ms. Chi-Hsuan Catterson
電郵:chcatterson@ung.edu
電話:+1 (706)864-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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