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求才訊息國立成功大學徵聘兼任華語講師公告壹、甄選名額:校聘兼任華語講師2-3名。貳、應聘條件:一、國內外大學碩士學歷以上,外國學歷須為教育部認可大學,畢業證書須經駐外單位認證。具中華民國國籍。二、取得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證書,且具下列資格之一:1. 曾於國內外華語文教學單位擔任華語文教學工作(華語教學團體班100小時以上)。2. 曾從事與華語教學研究相關之工作、職業或職務2年以上。3. 其他足資證明符合應聘資格者。參、待遇、福利與相關義務:一、為校聘兼任講師,依「國立成功大學兼任教師聘任要點」聘任。薪資以實際授課時數發給鐘點費,標準則依公立大專校院兼任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核算。二、得同時聘任為成大華語中心專職教師。本中心專職教師需協助教學、行政、教材編撰以及各專案課程等工作,另享有勞健保、基本薪資、年終獎金和考績獎金等福利。專職教師之工作津貼及鐘點費另依本中心專職教師薪資標準支給。三、未盡事宜依本校聘任相關規定辦理。肆、報名方式:一、繳交報名資料 (信封袋上請註明「應徵兼任華語講師」)1. 個人履歷表。2. 手寫自傳600-1000字,內容含動機、教學理念或感想等,請勿電腦打字。3. 國內外學、碩士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成績單。4. 「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證書影本。5. 針對外籍學位生華語課程設計18週課程大綱,依據課程大綱,擇任一單元提供完整教案,於面試當日依該教案進行20分鐘教學演示。(備註:學生程度統一訂為已學習中文一年,每週授課1次,每次2小時。)6. 足以證明華語教學專業能力之文件影本(如教學證書影本、專業證照等)或是華語教學研究相關之證明(如會議摘要、論文接受函、或是論文影本)。7. 研究所畢業論文影本。8. 外語能力成績單或證明文件(無者免附)。二、採親自送件或通訊方式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還。通訊報名者,請於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將資料寄至:70101臺南市東區大學路1號國立成功大學文學院華語中心收。※ 通訊報名者請自行查證資料是否寄達。三、截止日期:109年1月3日(星期五),以郵戳為憑。四、公告面試及試教名單:109年1月7日(星期二)於華語中心網頁公告。五、面試及試教日期:109年1月12日(星期日)。六、公告錄取名單:109年1月14日(星期二)下午13:00於華語中心網頁公告※ 錄取後須繳驗資料正本,正本闕遺者視同放棄。伍、甄選方式與標準:一、資料審核(40%):審核通過者得參加面試及試教。二、面試(30%)三、試教(30%):※ 第1部分:根據上開報名方式第1項第5點教案教學演示。※ 第2部分:現場抽選單元(以《新版實用視聽華語4》課程之語法點為範圍)。陸、聘期:一、聘期:自 109年8月1日至110年7月31日止,一年一聘,聘期結束前2~3個月確認續聘事宜。二、上述表列時間得依實際作業情形,酌予調整,如有異動,請依本中心徵才公告網頁為主。柒、聯絡方式:-聯絡人:黃情詩 助理-電話:06-2740715 或 06-2757575 ext.52040-網址:kclc.ncku.edu.tw -Email:lovejkblessings@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