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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榮大學華語文教育中心徵聘師資公告20200415止

一、徵聘資格:專案講師。

二、需求人數:1名。

三、專長領域及資格條件:

1.具有國內、外大學華語文教學相關領域之碩士()以上學位。

2.具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通過之證書。

3.具近兩年內華語文課程之教學時數達500小時以上之經驗。

4.具第二外語能力。

5.能配合海外華語推廣活動。

6.授課時數依聘約授課鐘點規定,除授課時間外,須擔任行政工作。

四、檢附證件資料:

1. 履歷自傳紙本(包含生日、聯絡電話、地址、E-mail、碩/博士學歷、行政工作經驗、華語文教學經歷等)。

2. 可開授華語文相關課程之課程大綱,至少2門。

3. 最高學歷及經歷證件資料(持國外學歷者,須經駐外館認證)。

4. 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之證書影本。

5. 華語教學經驗500小時以上之證明文件影本。

6. 第二外語能力證明影本。

7. 自我介紹及華語教學(實際教學或模擬課堂皆可)影音檔案之光碟或YouTube網址。影音檔案內容全長以10分鐘為限。

8. 曾參與華語文相關計畫或正執行計畫列表(若無則免附)。

9. 部定教師證書影本(若無則免附)。

10. 有利佐證對外華語教學能力及行政工作能力之資料。

11. 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

12. 男性須役畢或免役。

五、注意事項:

1. 有關本校進用約聘教學人員事項,請參閱本校人事行政法規。比照職員工全時上班並應襄助華語文教育中心行政、教學、輔導學生及其他相關業務。

2. 預定20208月起聘

六、應徵方式:

1. 請連結至履歷表登載處填寫部份資料後提交回傳,以利本校獲得應徵人所提交之資訊。

2. 履歷及相關證件資料請以掛號郵寄至71101台南市歸仁區長大路1號長榮大學人資處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華語文教育中心專案講師」。(恕不歸還所寄資料)

七、徵聘截止日:即日起至2020415日止(以郵戳為憑)

八、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九、聯絡人:

1. 人資處陳小姐 (06-27851231085)

2. 華語文教育中心許小姐(06-27851235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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