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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道大學徵聘專案華語文教師

詳情請點選此處查詢

³工作說明:負責華語文教學及相關行政事務,歡迎有志加入華語文教學行列之教師投遞應徵資料,書面初審通過將通知試教及面試,初審不通過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³工作性質:全職

³工作待遇:依教師學經歷及校方規定

³擬到職日期:2019年8月

³資格及條件:

1. 碩士學歷:教育部立案之華語文相關或其他語言教學系所畢業。

2. 取得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證書」者。

3. 具備國內外華語文教學經驗,並從事華語文教學達2年以上。

4. 具備企劃、編撰教材及多元教學能力。

 ³欲應徵者請檢附以下資料:

1. 個人履歷表及自傳(請使用附件履歷表格式,內容需含從事華語文教學之動機、理念等);

2. 碩士畢業證書影本;

3. 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影本;

4. 華語文授課時數證明影本(如服務證書);

5. 政府立案之華語師資班結業證書影本(96小時以上),或教育部核可之華語文專業系、所、學程之成績單或學程證書影本;

6. 其他足以證明華語文教學專業能力之相關文件影本(如語言證明、進修研習/教學工作坊證書或專業證照等)

請將書面初審資料合併為PDF檔寄至meisu27@mdu.edu.tw (檔名:應徵華語文教師-陳○○)

截止日期為:2019年7月止 (隨到隨審)

若有相關問題,歡迎來信或來電詢問。

聯絡電話:04-887-6660 #2024 蘇老師

附件、履歷表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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