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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華語文教學系應用華語文學組誠徵專任教師

一、聘任說明:本系應用華語文學組招收本國生及僑生,培育國際華語文教學與應用專才。

二、職級名額:助理教授(含)以上專任教師壹名(本校徵才流程依本校教師評審辦法規定須先經核定員額,故本次徵才尚需俟本校核給教師員額後,始能依核定人數擇優聘之。)

三、起聘日期:10921日或10981

四、學術專長:

中國語言、中國文學、語言學、漢語語言學、電腦輔助語言學習或跨文化研究等相關領域。

申請者之教學與研究應與華語教學相關。

五、申請資格:

(一)具有國內、外大學博士學位。

(二)據本校新聘專任教師資格條件規定,除獲有博士學位之初任教師外,新聘專任教師應具有下列條件之一:

1. 三年內(自徵聘公告日溯算)有正式出版之專書,並檢附審查意見及通過出版之相關證明。

2. 最近三年(自徵聘公告日溯算)應發表二篇 SCISSCITSSCIEIA&HCI、民國一百零五年新制 THCI( THCI Core)等級之期刊論文,且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3. 最近三年(自徵聘公告日溯算)至少應主持二個科技部(原國科會)研究計畫。

4. 補充說明:前述期刊論文及科技部(原國科會)研究計畫,得相互折抵。新聘專任教師擬任副教授以上之職務,但未獲有教育部審定頒給擬任職務之教師證書者,其應具有之條件須不低於本院升等著作基本門檻。

六、申請資料:

(一)個人資料表(附件A)

(二)履歷(含自傳)一份

(三)個人學術生涯規劃書

(四)相關證明影本(含身分證、博士學位證書、博士班成績單)

 *持國外學歷者,學歷證件及成績單須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證書非英文者請另提供中譯本。

(五)博士論文

(六)近三年發表之著作抽印本

(七)二至三位推薦人聯絡資料(請列姓名、專任單位、職等、手機與電郵)

(八)可開授課程之課程綱要(附件B,請列舉四科)

(九)其他有利申請之學經歷資料與證明

七、申請日期: 即日起至108830

八、申請方式:

(一)請將紙本申請資料逕寄至(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62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華語文教學系收(信封請註明「應徵教師_應用華語文學組」)

(二)請於申請截止日前登入本校人事室徵才系統登錄應徵資料。網址:http://pms.itc.ntnu.edu.tw/HireApp/

(三)請E-mail申請資料中之「個人資料表」 venneasreal@ntnu.edu.tw(電郵主旨請註明:應徵專任教師_姓名; 應徵資料請依照規定檔案格式,不符者不予錄用)。

九、聯絡方式:(02)7734-3632/ E-mail:venneasreal@ntnu.edu.tw袁小姐

📁個人資料表

📁課程綱要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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