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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踐大學國際學院華語中心誠徵兼職華語教師

一、 職稱:兼職華語教師

二、 應徵兼職華語教師資格:
1.
口齒清晰,發音標準,且熟悉注音符號及漢語拼音,具本國國籍。
2.
具有教育部核可之國內外大學學士或以上學歷。
3.
具相關修業及教學經歷,且至少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A. 200
小時以上之華語文教學時數。
B.
華語文教學相關系所之畢業生或在學研究生。
C.
已取得「對外華語文教學能力認證」證書者。
D.
修習華語文師資培訓課程滿72小時以上結業者。

三、課程時間
正規班(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九點至十二點)

四、薪資待遇
1.
鐘點費為400元以上,依學經歷敘薪。
2.
尾牙聚餐
3.
研討會補助
4.
工作坊進修
5.
享有勞保

五、 繳交資料:(所繳交之資料恕不退還)
1.
履歷表(https://reurl.cc/9WQo8)與自傳(包含從事華語教學之動機、經歷、心得及理念,格式不拘)
2.
教育部認可之學位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請附上駐外單位或辦事處之學歷認證證明影本。
3.
華語教學相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4.
教育部「對外華語文教學能力認證」證書影本。
5.
華語課程完整教案,教案格式請自行設計,教材下列擇一
A.
當代中文第23冊任一課
B.
實用視聽華語新版第23冊任一課

六、 甄選方式:
第一階段
1.請將上述需繳交資料統一存為PDF檔或ODF檔以電子郵件寄至本中心「chinese@g2.usc.edu.tw」
2.主旨請註明「應徵兼職華語教師_(應徵者全名) 」
第二階段
1. 第一階段書面資料經本中心審查通過後,將另行通知進行面談及試教。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寧波東街1號4樓;電話:02-2351-1385;傳真:02-2341-7064; EMAIL:wcla.cec@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