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求才訊息教育部108年選送華語教學助理赴美國英華學院任教詳情請點選 全球華語文教育專案辦公室 查詢 任教 國家 美國 明尼蘇達州Minneapolis市 合作 單位 英華學院(公立中文沈浸式學校) 負責 人名銜 Ms.Luyi Lien/ 教務主任 擬聘 教師數 1名 聘期 起訖 2019-07-15至2020-07-14 獲選人須於聘期前到任,逾期註銷獲聘資格。 教學 人員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並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一者(聘期內具國內學生身分): (1) 國內華語文教學相關系所或學程之在學學生。 (2) 國內大學校院以上在學學生,曾於國內大學校院對外華語教學師資培訓班修習100小時以上課程,獲有證書。 2.該校任用必要條件: (1)母語為中文,就讀國內華語文教學相關系所或學程、有興趣教授美國小學、國中年齡介於5歲至13歲之學生。 (2)具備足以應付教學助理工作之流利英文能力。 3.具以下資格者優先考量: 具有良好溝通交流技巧,有興趣嘗試新事物及進行團隊合作之學生。 待遇 稅前年薪 28000美元 其他待遇 1.可加入學校醫療保險計畫,每月自付人壽、醫療及牙齒保險約80-100美元。 2.學校與受聘教學助理各負擔半數J-1簽證費用。 3.協助尋找住所及上下課原則搭乘學校巴士,倘住所於非學校巴士所經之地,每月補助100美元為上限之交通補助費。 教育部補助項目 1.聘期內每月生活補助費600美元,依實際任教天數核給。 2.初次應聘時,補助臺灣至美國Minneapolis市往返最直接航程經濟艙機票1張(實報實銷,補助款上限1,530美元)。 工作 內容 1.擔任幼稚園至國中八年級上課助教(平均一週教學時數約40小時)。 2.協助教師設計及教授中華文化課程。 3.協助教師偶而需參與課後或特別活動(如農曆新年活動、學生與姊妹校視訊會議等)。 4.協助教師提供閱讀輔助教學予有需求之小組或學生個人,及提供新入學學生補救教學。 5.協助教師執行教務主任指派之工作。 教學 期間 注意 事項 1. 協助按時繳交學⽣成績; 2. 協助適時回答電郵詢問; 3.不可抱學生,未獲許可不可近距離拍攝學生。 授課 對象 幼稚園至8年級-約5-13歲 申請 須知 1.申請者應繳交資料如下: (1)中、英文簡經歷; (2)英文自傳(含教學理念概述); (3)一封英文推薦信(含推薦人聯繫電話、電郵等); (4)所就讀學校系辦推薦及同意公函(可合為一函,中文即可),公函正本受文單位為「駐芝加哥辦事處教育組」,副本受文單位為「教育部」。 2.請於臺灣時間6月6日上午6時(美國中西部時間108年6月5日下午5時)前,檢具上述文件,除學校公函外,其餘資料以電子郵件寄至 luyi.lien@yinghuaacademy.org 及director@edutw.org 予Director Luyi Lien and Director David Dong。(逾期不受理,所繳交資料恕不退還,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3.本案申請者應先於華語教學人才庫(網址: https://ogme.edu.tw/Sc)登錄註冊,未註冊者不予錄取。 備註 1.本案依「教育部補助選送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規定辦理補助及成效考核。 2.每名華語教學助理受領教育部生活補助以一年為限。 3.本案申請者,經核定錄取,不得再接受其他華語教學人員聘任,倘有上述情事,則註銷當年度其所有華語教學人員錄取資格。 4.錄取者須自行辦妥護照與任教國簽證等證件,倘未及於聘期前辦妥簽證赴任視同放棄錄取資格,請申請人提前注意簽證辦理相關規定。 5.任教期間,除緊急事件外,請勿申請休假或請假回國、旅遊或提早結束授課期限;任期屆滿請配合校方辦理工作及教學之移交報告及說明,供下一任教學助理接續執行。 6.獲聘教學助理須於任教期間每半年至「華語教學人才庫」(網址:https://ogme.edu.tw/Sc)繕寫任教心得及成效報告(包括當地華語文教育相關資訊),同時無償提供本部宣傳、推廣或成果發表使用;另應配合本部華語教學相關活動進行經驗分享。 本案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1.駐芝加哥辦事處教育組 承辦人:董組長慶豐 電郵:director@edutw.org 電話:+1(312)616-0805 傳真:+1(312)297-1309 2.學校聯絡人:Director Luyi Lien 電郵:luyi.lien@yinghuaacademy.org 電話:+1(612)788-9095 傳真:+1(612)788-9079